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填写,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6日——2023年5月31日
2、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五日内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陈阳,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育超市312办公室,电话:0515-88298802;
周政,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教育超市308办公室,电话:0515-88298805;
沈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育超市308办公室。
全院师生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的,请于5月31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