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工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盐城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盐工发[2020]27号文)》有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与学工办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对以下9位同学进行困难认定变更,现予以公示。
1、 变更情况

2、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
3、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来访向学院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0515-88298805;邮箱:1121035066@qq.com,地址:教育超市308办公室
全院师生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的,请于4月17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