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项项目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学院评选的基础上,确定了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1项,具体见附件。
2. 过程管理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项目立项后,项目主持人应按《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研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中途不可更改,各项目实施时间过半时需开展中期检查一次。
3. 项目验收
项目主持人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项目验收鉴定书,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总结报告提交学院教科研办,由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鉴定,给出鉴定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均暂停一年申报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鉴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提出延期鉴定的申请,说明具体原因,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延期。
附件
1. 2024年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