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试行)》(盐工发[2023]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新引进且已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的人员。
2.申请人一般应有明确的校级科研机构归属,科研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受理没有校级科研机构依托的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申请的项目内容必须充分体现创新性、与所在校级科研机构(团队)研究方向的融合性以及作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的衔接性。
2.具备理工科学位人员,申请的项目研究成果应满足:(1)具有转化潜力,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市场前景广阔;(2)具备一定创新性,属国际或国内首创,或对现有技术有实质性的突破、改进和补充;(3)具备一定先进性,达到国际前沿或先进水平,能够解决该领域技术难题或行业、产业热点问题;(4)具备较高成熟度,技术性能或功能较完善,具备经小试验证的技术原型或者产品原型等特征。
3.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盐城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概念验证申请书》;
2.项目评审。由学院组织项目申请与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签署评审意见并盖章;
3.合同签订。科研管理部门、学院、所在校级科研机构(团队)和申请人签订项目合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及报送
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简装),附学校聘用合同书一份,6月21日前报送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档由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书文件名称格式:学院—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