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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通知】2021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盐工环境【2021】12号

作者: 张红梅   审核人: 杨百忍   文章来源: 环境教务科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21-11-01

 

为及时了解本学期的教学情况,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秋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盐工教(2021)42号]文件精神,学院定于第10-12周(11月1日-21日)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高效进行,现制订如下检查方案。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意义

教学检查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管理环节,是加强教学全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它对于促进我院尽快建立起良好教学管理体制,转变教师、管理人员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次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以查促建,以查促改,查建结合,重在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教学期中教学检查的效果,学院成立了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严金龙

副组长:杨百忍

成 员:金建祥、陈爱辉、李璇、周峰、潘梅、沈丹、张红梅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

(1)加强课堂教学规范、教学纪律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授课记载簿、备课笔记、课件等)制订、执行和记载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杜绝上课迟到、缺席、提前下课和私自调(停、代)课等现象的发生。

(2)教学效果检查。学院领导将带头听课,了解教学状况;学院将组织督导教师进行听课,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各专业系应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以此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

(3)学生学习状况检查。教师是否加强了对学生课堂学习管理,合理安排学生上课座位,强调学生出勤、手机管理、课堂秩序、教学互动和学习任务完成等要求。

2、实践教学

(1)实践教学秩序检查。重点检查实验教学的课堂秩序、学生纪律、出勤情况等,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安排合理性等。

(2)实践教学文件检查。重点检查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备课笔记、实验指导书、授课情况记载簿、实验报告批改等,尤其是集中性实践环节的授课情况记载簿。要求做到实践教学文件无缺失,记录完整。

(3)检查校外实习实训开展情况和创新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情况,检查实验项目等教学内容的更新情况,检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情况和校级学科竞赛开展情况。

(4)了解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的使用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科竞赛管理系统、论文检测系统、实验排课系统等。

3、考试安排

(1)学院将对《环境工程学》安排期中考试,对《环境学导论》等多门十周前结束的课程安排结束考试。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由授课教师自定,但需侧重能力考核。学院将加强教师监考规范教育和学生诚信考试宣传,请各监考人员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和主考记录表(作为档案留存)。

(2)期中考核课程成绩需在考核结束后3天内向学院提交成绩和考核结果分析。有关课程的期中考试或测验的情况及分析要求记入《教师授课情况记载簿》,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的依据之一。结束课程成绩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并打印提交。期中考试结果分析表格式见附件2。

(3)各位教师对考试的结果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总结前一段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整改,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师生意见反馈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学院将分别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座谈会负责人需对师生座谈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分类进行梳理,按格式(附件3、附件4)填写汇总表。

教师座谈会:于11周周五之前召开,由杨百忍副院长主持,我院部分教师参加。

学生座谈会:于11周周五之前召开,由沈丹科长主持,参与学生为各班序号为5号、15号和25号的同学。

5、培养方案执行、完成情况

各专业系要对各年级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关于素质与能力拓展和通识选修课分类修读要求的宣传与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关材料。

学生科要完成的工作:(1)要求毕业班学生检查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课程学分完成情况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的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中查看);(2)建立往届未毕业学生方案完成情况档案(往届未毕业学生所欠课程清单可咨询学院教务科)。对照毕业和学位要求对毕业班和往届未毕业学生存在的各类问题制订教育和帮扶措施。

6、教研活动

学院将加强对专业系、实验中心教研活动检查,主要检查专业系、实验中心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以及活动的完成情况。请各专业系、实验中心于11周周五前将本专业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载簿交学院教务科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法、时间和要求

1、本次期中检查采用学院检查和专业系自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各责任人需在第十二周周一前完成检查并向教务科提交相关检查材料。(中期检查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3、各专业系、实验中心于第十二周周一前向学院教务科提交自查小结,自查小结应围绕检查内容展开。(注:检查应保存包括从检查、反馈、整改、整改情况再核实等全过程材料;各专业系、实验中心自查过程产生的检查记录或材料请自己保存。)

4、学生科需对毕业班、往届未毕业学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统计及分析;同时提交学生座谈会纪要(电子档、纸质材料),座谈会记录材料。

5、学院将及时向教师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各专业系要根据反馈意见督促本系教师进行整改,学院、学校将进行复查。

6、学院将对本次检查发现的先进教学、管理经验和方法进行总结,并在学院中进行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期中教学检查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注意:检查小组、各专业系、实验中心在检查时可填写“不符合项报告单”,小组组长、各主任需对“不符合项报告单”进行整理、编号,反馈给相应个人,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填写“整改措施报告”。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卓越环保学院(合署)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